成都市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如下:
一、门诊费用报销标准:
1.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80%,个人负担20%;
2.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0%,个人负担50%;
3.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75%,个人负担25%。
二、住院费用报销标准:
1.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%,个人负担20%;
2.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0%,个人负担30%;
3. 特殊病种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0%,个人负担20%。
三、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标准:
1.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比例为80%,个人负担20%;
2.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比例为60%,个人负担40%。
四、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标准:
1. 成都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比例为90%,个人负担10%;
2.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比例为90%,个人负担10%。
以上为成都市医疗保险的一般报销标准,具体的报销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个人缴费情况进行计算。在报销前,需要患者提供相应的发票和医疗费用明细,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销申请。值得注意的是,医保报销金额是有一定的上限和封顶金额的,超出封顶金额的部分需要个人自行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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